电动自行车也能买“车险”了 多个保险公司在肥推出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主可自愿购买;外卖用车等不可购买

新安晚报 2020-06-05 10:59 大字

记者昨天从合肥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6月1日当地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推进,在购置保险方面,对于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自愿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作为相关配套服务,从6月1日开始,12个保险公司也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每年保费120元,车主可自愿选择。

保险公司推出相应险种

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汪冉冉告诉记者,为了配合6月1日开始的合肥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经过市场调研以及和交警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多次沟通,该协会的12个单位从6月1日起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据介绍,目前12个公司提供的保障是一致的,前期费用也是一致的,理赔额度也一样。“目前已经接入系统的有5个公司,还有7个公司正在接入。”汪秘书长说。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是每车每年120元;在保险金额方面,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11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1年内累计责任限额为12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万元;如果涉及人身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承保方案中,在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电动自行车车主还可以选择按照每车每年10元的保费,再购买一份“附加车上人员责任”,累计责任限额1万元,其中意外医疗费用为0.2万元。

费用可覆盖大部分事故

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是否够用?对此汪冉冉进行了解读。

她认为,电动自行车事故的事故率比较高,但是大的事故偏少,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之间的撞击造成的、或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之间撞击造成的事故伤亡,整体费用金额不会特别高,从目前来看,这个承保金额应该能够覆盖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她认为,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碰撞才会发生恶性、大型事故,而汽车等机动车都是有保险的,会分担一些风险。

根据目前的保险方案,符合旧国标和新国标以及申领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购买保险,但外卖和快递等营运性车辆除外。车主可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线上途径申请牌照时进行选择,也可到12个保险公司的线下网点购买。

汪冉冉表示,后续会有更多保险公司在各自平台上推出多样化方案供电动自行车车主选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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