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涉黑被告人受审获刑

江淮晨报 2020-06-04 06:44 大字

本报讯 近日,由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卞笑春、陈建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卞笑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5000元;被告人陈建军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6000元。

据悉,上述两名被告人系以龙生(已判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前期一直在逃,后陆续被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卞笑春、陈建军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属于其他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伙同他人采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98000元、3000元,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被告人陈建军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还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通讯员 冬云

新闻推荐

合肥市总工会推出的技能培训视频课程不断在线圈粉 工会“微课堂”变身“大课堂”

近日,合肥市总工会在其官微上发布了一则“招募令”:希望社会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加入到工会“微课堂”的授课老师队伍中来。...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