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再就业须签劳务合同

合肥晚报 2020-05-07 00:32 大字

退休后再就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遇到劳动纠纷时,往往会遭遇维权尴尬。前不久,62岁的王大爷与保洁公司就发生了维权纠纷,相关人士建议,退休再就业人员要签劳务合同。

62岁的王大爷在新站区一家保洁公司从事小区保洁工作,每月工资在1900余元。今年3月,王大爷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与保洁公司发生了争执。保洁公司要求王大爷赔偿保洁公司的损失,王大爷不同意公司的做法,随后公司拒绝发放王大爷的工资。

此后,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王大爷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像王大爷这样的老年人退休后应聘,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意外伤害险等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可以按照合同法(非“劳动合同法”)来争取权益。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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