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职业健康 建设健康企业 职业健康保护·合肥在行动

合肥晚报 2020-04-29 00:41 大字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019年,“健康合肥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号角吹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全面推进……近年来,合肥市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深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安徽·健康合肥”建设,近日,由合肥市卫健委主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协助的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正式拉开大幕,此次活动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

那些你不了解的“职业病”10类132种疾病456种危害因素

“天天对着电脑,颈椎不舒服,都成职业病了。”日常生活中周围总是能听见一些关于“职业病”的说法,那么到底什么是职业病?据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记者了解到,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具体包括:1.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等);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放射性肿瘤、放射性甲状腺等);3.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光气中毒、氨中毒等);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5.其他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9种);7.职业性眼病(3种: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噪声聋、倍鼻病、牙酸浊病、爆震聋);9.职业性肿瘤(11种);10.职业性传染病(5种: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莱姆病)。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都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之内。共有6类456种,其中粉尘52种、化学因素375种、物理因素12种、放射性因素8种、生物因素6种、其他因素3种。

职业健康检查必不可少及时发现有害因素早诊断早治疗

作为劳动者,享有受教育、培训权,职业健康权,职业病危害知情权,获得劳动保护权,检举、控告权,拒绝作业权,参与民主管理权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为保障这一权利,职业健康检查不可或缺。

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职业健康检查是国家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出台的重要措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应当参与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査,为自身健康多份保障。“健康检査可以判定从业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从而将职业病危害预防在先;还能及时发现职业病有害因素对健康的早期影响,早诊断、早治疗,必要时调离岗位;体检结果还能作为职业病诊断的一个重要依据。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组织安排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时,容易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在参检人员范围方面出现漏检,如一名统计员,其办公室设在噪声作业场所内,办公室同为噪声作业场所,但未安排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二是委托检查的类别、项目方面出现漏项,如一名铸造车间劳动者,多会接触粉尘(矽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只委托了粉尘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记者了解到,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须履行以下主体责任和职业健康法律义务: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要及时、如实申报;采取有效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配备和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按要求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监测结果和宣传资料;做好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

尘肺病防治攻坚在行动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预计超95%

2019年12月27日,经合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合肥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合肥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鉴于合肥市有大量建筑工地,而建筑工地存在施工粉尘和大量焊接工作,易发尘肺病,将建筑施工行业列为重点整治对象。2020年是合肥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年,据介绍,今年合肥市完成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以及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共五大具体行动任务。

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据悉,今年,合肥市在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建筑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将会取得明显进展。

对于职业病患者,有哪些治疗救助措施?为提升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确保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合肥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

同时,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正值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合肥市卫健委特别呼吁: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劳动者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职业健康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升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个人防护,争优“健康达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我们一起行动。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职业健康一定触手可及!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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