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从业人员迎来信用监管新规

江淮晨报 2020-04-09 07:10 大字

本报讯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4月8日,记者从市公管局获悉,《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经拟定,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的诚信交易区域性市场。

根据新规,信用评价采用累计计分制,一年为一个计分周期。今后,凡是进入交易中心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活动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须申请纳入管理系统并接受信用评价。进入系统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系统自动赋予100分信用评价初始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计分和应用。

其中,代理机构累计被扣除达40分的,将暂停进入交易平台代理新项目12个月;累计被扣除20分及以上不到40分的,暂停进入交易平台代理新项目6个月;累计被扣除10分及以上不到20分的,对代理机构法人予以约谈。

从业人员累计被扣除10分及以上不到15分的,暂停进入交易平台从事交易活动6个月。累计被扣除达15分的,暂停进入交易平台从事代理活动12个月,处罚期满后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培训和测试,方可进入交易平台从事代理活动。

通过信用评价内容,市场各方可以了解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以及不良行为信息。其中,“良好行为信息”包括完成项目代理情况、获得表彰荣誉等方面的进场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则是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在进场交易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受到市公管局记分、处理或处罚等方面的信息。

以后,合肥将对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所规定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该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在交易平台代理新的项目。

比如,在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评标专家串通,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的;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被投标人、招标人等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这些行为都将极大地影响到从业者的信用评价管理。

市公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监督管理中,如果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还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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