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情况 老人不得返回养老院 合肥分区分时稳妥推进养老院人员返岗和老人返院

江淮晨报 2020-03-29 00:49 大字

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 ,老人何时能返回养老院成为不少人关心的话题。3月27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养老院人员返岗和老人返院等问题作出部署安排。

优先接收特困老年人

《通知》提出,养老机构有序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报请本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确定。

根据《通知》,县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最新的疫情防控安排和服务通知,并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要告知老年人及其子女,疫情防控期间家中有人照顾、生活自理的老年人尽量不返院或不入院。对确需返院入院的,优先接收本区域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失能失智)、确需返院入院的老年人。

六种情况禁止入院

不过,返院入院老人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禁止入院:15日内在国内外疫情重点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含国外归华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37.0℃;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返岗和新入职的机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通知》还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切实做好新入养老机构人员的返院和医学隔离工作。

对15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老年人,招聘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工作人员或密切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的本区域工作人员,需实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对于其他低风险区域的县(市)区对本区域拟返院和新申请入住的老年人,以及返岗和新入职的机构工作人员,都要实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通知》还明确,在疫情未正式结束期间,全市养老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确有因在院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进院探视的,仅限老人直系亲属探望。每位老人每天限访一次,每次限一人,采取预约登记、限定时间(不超过30分钟)、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安康绿码、手部消毒,且无本《通知》禁止的6种返院入院情形的,方可入院。外来车辆一律不许进院。工作人员可分批实行不少于7天的轮值上岗制度,上岗人员吃住在机构。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通讯员 张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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