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拉车门”监守自盗

合肥晚报 2020-03-27 00:51 大字

本报讯小区保安的工作职责是保障业主权益和安全。然而,包河某小区的保安庄某某却自辱使命,监守自盗,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业主车内物品。近日,包河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3月14日,市民杜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附近的汽车,车内现金物品被盗。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杜先生的车没有任何被破坏的迹象,车门和玻璃完好无损,不像是撬车门偷窃。经过侦查,民警很快锁定并抓获了盗窃嫌疑人庄某某,并现场缴获涉案现金500元及香烟两条。

让人吃惊的是,庄某某的身份正是杜先生所住小区的保安。据其交代,他因为看到很多小区业主停放车辆后不锁门,便起了贪念,动了贼心。经常趁晚上巡逻的时候打着手电筒,正大光明地对一辆一辆车进行“检测”,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截至被捕时,他已用同样手法作案4起,涉案金额共8000元。

目前,庄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通讯员汪佳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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