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企业和个人17日起可申请住房租赁奖补
据悉,合肥市企业和个人可从3月17日起至4月15日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合肥市住房租赁财政资金奖补,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放弃。申请财政奖补的企业或个人,其住房租赁合同需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备案。
具体的奖补政策为,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此外,自筹商业、办公、工业性质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4元。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20元。同一套住房对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据《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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