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合肥分行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市场星报 2020-03-13 00:40 大字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始终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相知相伴 全心为您”的服务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项工作。金融助力抗疫共克时艰,消保权益维护刻不容缓!广发银行合肥分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进行中!

一、防范疫情期间,十大常见诈骗形式

1.以检查新冠肺炎病毒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公共场所寻找外来人员,谎称由于目前新冠肺炎病例增多,必须经过体检和检查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查的过程中盗取受害人财物;或以办“健康证”为名骗取受害人钱财。

2.以“献爱心”的形式行骗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冒用红十字会或民政等部门的名义,向用户发送防控新冠状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理进行诈骗。假冒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红十字会、医院官方网站,在网站内开设公益捐款通道,引导网民捐款,骗取受害人钱财。

3.以推销假药行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部门给你的单位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情药品;假冒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的名义,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

4.以患“新冠肺炎”行骗

不法分子给家长打电话,谎称是学校工作人员,以孩子在学校里患“新冠肺炎”,现已被隔离,在医院救治为名,要求家长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住院费”,以此骗取受害人钱财。谎称某公司工作人员,以某亲属突发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要求亲人汇缴“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5.以“代销骗购”的手段行骗

不法分子先寻找药店或其他商店要求代销消毒产品,然后其他不法分子冒充学校或者部队等单位的领导到该店要大量订购,这时代销商店(药店)就会找到推销产品的不法分子求购,不法分子以预收货款或定金的名义骗取钱财。

6.冒用上级部门名义行骗

不法分子冒充上级主管部门,以要求订购“新冠肺炎防控手册”为名实施诈骗犯罪,此种作案方式主要针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不法分子主要冒用省教育厅的名义。

7.以“迎接上级检查”为名行骗

不法分子先以联系其他业务的名义骗取公司业务员信任,然后以上级要来检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需要购卫生用品为由,要求公司业务员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购买,并许诺给回扣,以此骗取钱财。

8.虚假口罩广告行骗

不法分子在微信群或网购平台利用肺炎疫情,以售卖N95口罩为幌子发布虚假口罩广告,收取费用后将受害人微信“拉黑”实施诈骗。

9.冒充航空公司以退票改签行骗

不法分子以受疫情影响航班或高铁取消为由,向事主发送机票或火车票改签信息,以退费/发放补偿款为借口,诱导受害人点击虚假退票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取受害人银行卡余额。

10.冒充旅游平台客服行骗

不法分子借口受疫情影响旅行合同取消、酒店押金退还、快递滞留补偿或取消邮寄退费等,向受害人发送虚假通知信息,诱导受害人提供银行卡等敏感信息,盗取银行卡余额。

二、如何防范疫情期间的诈骗行为?

1.做到四个“一律”

收到信息一律官方验证!退改一律使用正规途径!索要“密码、验证码”一律拒绝!推销特效神药一律不信!

2.疫情当前,务必提高防范意识

网上购买防疫用品,到正规购物网站;提到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被骗,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坚持四不原则:不轻信、不透露、不汇款、不转账。

三、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请您知晓

1.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与您共同抗击疫情,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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