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今起可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车管业务窗口和现场审验教育昨起恢复;每日限额预约,能线上办的业务请勿线下办

新安晚报 2020-03-10 11:59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从合肥交警获悉,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合肥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合肥交警进一步恢复车管、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业务。

在车管业务方面,自3月9日(周一)起,增加恢复车管所瑶海分所、蜀山分所、包河分所、庐阳分所办理业务。须由机动车车主本人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上述窗口及车管所本部办理业务,预约成功后须由本人按约定时间、地点办理。在交通安全教育业务方面,自3月9日(周一)起,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开展现场审验教育。参加现场审验教育的驾驶人须通过“交管12123”APP预约。

为避免人员聚集,以上两类业务实行每日限额预约。凡是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的业务,不在预约办理范围内。

涉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自3月10日(周二)起,合肥市区恢复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实行网上预约办理。办事群众须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违法处理业务,预约成功后按约定时间、地点办理。为避免人员聚集,该业务也是实行每日限额预约。

根据12123业务处理规则,个人名下机动车及单位名下非营运小型汽车在12123备案后,可以处理备案前不记分交通违法记录及备案后记分交通违法记录(记分6分及以下和罚款200元及以下的交通违法记录)。合肥交警继续鼓励广大群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12123”语音服务平台办理车管、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合肥交警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驾驶人在前往交警部门窗口服务场所时,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请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物理接触。没有通过预约或者不佩戴口罩以及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交警部门窗口服务工作场所。

合交宣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牧

新闻推荐

合肥公交集团职工苏秀红: 坚守抗疫一线收获更多感动

合肥市民苏秀红在合肥公交集团上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她从2月13日起,一直坚守在大通路陈老岗城中村防疫值班一线,“每天下...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