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严打十类涉疫犯罪行为

合肥日报 2020-02-05 02: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扎实有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十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包括: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为防控疫情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法提出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或者治疗,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

煽动、串联在公共场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聚集信访、游行示威的。

故意编造虚假疫情,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

生产、销售用于防疫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

以防控疫情为幌子诈骗公私财物或者盗窃、哄抢、抢夺、抢劫防疫物资的。

公然侮辱、恐吓、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或者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

其他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医疗、社会秩序的。

合肥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举报方式包括:拨打0551-110;短信发送至0551-12110;关注“合肥警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微发布”中的投诉举报栏,进行微信举报。

(合公新 记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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