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公开审判两起涉黑案

安徽法制报 2020-01-08 11:27 大字

本报讯(记者唐欢)1月6日,记者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公开开庭,对宣家旺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沈张林、李超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王进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9月,被告人宣家旺刑满释放后,为获取非法利益,快速聚敛钱财,拉拢、纠集、 “两劳”网罗 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壮大势力,以在赌场和社会上从事高利放贷为主业,以暴力、“软暴力”索债手段为支撑,逐步形成了以宣家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及采取高利放贷并以“软暴力”方式索债的手段聚敛钱财,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达3000余万元,使该组织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该组织在开设赌场和民间高利放贷过程中通过犯罪手段,造成他人生产经营无法维系、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割腕甚至喝药自杀等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重大影响。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宣家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他21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十四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另审理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沈张林与李超结识,为进一步扩大非法影响、扩充势力、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二人有意识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达几十起,严重扰乱地方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沈张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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