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直播带货”陷阱

安徽日报 2019-12-09 07:28 大字

随着技术革新升级,直播销售在不久前的“双11”促销中大放异彩,淘宝直播开场8小时55分,引导成交破100亿元。然而,日前中消协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今年兴起的“直播带货”也成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中消协认为,一方面,不少“网红”直播销售存在不同程度地夸大不实宣传,甚至销售“三无”产品、变质产品等问题。另一方面,声称单纯提供“社交表演”平台,实际却是赚取了丰厚收益的电商,对维护网络促销秩序缺乏应有的担当,对售卖商品缺乏严格准入审核、统一管理。高红利、低门槛,导致售卖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直播更直观形象,能看到试用试穿的效果。而且主播能拿到折扣价,在直播间里买东西更便宜。”合肥市民史女士向记者分享了看直播购物的好处。但是,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看直播购物时,首先要提高对商品的判断能力,对于低价、小众商品应当理性购买;其次,在购买商品时有取证维权意识,及时保留主播推荐图片、视频等作为证据;最后,遇到消费维权“瓶颈”时,可以选择向消协等部门投诉。“双12”促销在即,消费者还需擦擦亮双眼,谨慎购物。

日前,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在谈到“网络直播带货”时指出,网络直播促销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可以帮助消费者提升消费体验,为许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保障的产品打开销路。“但任何业态模式运行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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