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9]机动车 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公告

合肥晚报 2019-12-18 00:4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和商务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二O一二年第12号令)的规定,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及三个检验周期未审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牌证作废(详细信息请上合肥市公安局网站,网址gaj.hefei.gov.cn 查询)。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新闻推荐

乔迁新居却遭遇电梯惊魂 七人被困一个多小时 消防紧急破拆救援

本想赶个大早和家人欢欢喜喜地乔迁新居,未成想在搬家期间电梯突然“罢工”,七人同时被困电梯内,随后赶到的物业工作人员...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