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年底前 全市155个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公办或普惠

合肥日报 2019-11-28 06: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国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调研座谈会上获悉,到2020年年底,合肥市将把155个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转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据悉,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合肥市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治理任务。截至4月底,确定全市需要治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数达155个,其中需要移交39所、回收15所、补建5所、改建3所、新建42所、转为普惠性幼儿园51所。

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合肥市深入细致地调查幼儿园产权归属、合同约定、土地性质等事项,结合规划布局统筹研究治理措施,按照“一园一策”的工作思路,依法依规分类治理。经过分析梳理,合肥市确定了三类需要移交的幼儿园:第一类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幼儿园,共计12所;第二类是财政性国有资产(如街镇、事业单位等)对外出租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共计4所;第三类是政府与开发商合同约定代建的幼儿园,共计23所。目前上述39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全部完成移交工作。

此外,针对2015年以前出让土地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多数没有明确移交教育主管部门的情况,合肥市采取回购、置换等措施予以收回。对于园舍属于业主委员会、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的幼儿园,通过用其他房屋资源置换或财政资金回购等方式收回,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6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回收和转普工作已全部完成。

在加快新建、补建、改建幼儿园方面,根据工作计划,2020年年底前合肥市需要完成新建、补建、改建的配套幼儿园共50所,现已完成27所配套幼儿园的竣工验收并全部办成了公办园,其余23所配套幼儿园正在加紧建设。

据了解,2015年1月,合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三同步”),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要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产权归属教育主管部门,原则上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文件下发以来至2018年,已有156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其中122所办成了公办幼儿园,34所办成了“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2017年,合肥市又出台《合肥市城区2017-2020年学前教育提升计划》,明确到2020年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要达到50%和85%。同时修编了《合肥市城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2016-2025年)》,幼儿园配建千人指标从2011年的30‰调整到了42‰,局部地区最高达50‰,进一步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作出要求,满足市民在家门口上好园的愿望。

(记者 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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