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我儿是我儿”难倒六旬翁 民警特事特办解决燃眉之急

合肥晚报 2019-11-26 00:58 大字

“现在谁能给我作证,我是儿子的爹,儿子是我的娃?”从11月19日到21日,一连两天,家住在合肥市新站区七里塘街道的龚建清和老伴被一纸证明难倒:证明“我儿是我儿”。

由于二老和儿子的户口早已分别外迁,并且一直不在同一居住地,证明变得有些棘手。在仔细确认龚建清和老伴的证明意图不违规不违法后,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户政大厅的工作人员特事特办,为老人家解了燃眉之急。

今年67岁的龚建清老人老家在蚌埠,膝下有一儿一女。2015年,龚建清的儿子龚羽霄因为工作需要,将老家的户口迁入了南京单位的集体户口。2018年6月,龚建清和老伴也将户口迁往了合肥新站区,和女儿“绑定”在一起。这样一来,原来户口本上的一家四口,就被分割成了两部分,龚建清和妻子女儿在一张户口簿,而南京的儿子则单独挂靠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上。

由于和父母常年异地,身为铁路职工的龚羽霄需要经常乘火车回家探望父母。按照公司的规定,龚羽霄必须出具一份和龚建清的亲子关系证明,才能享受到免费乘车探亲的福利。但自己的户口和父母早已不在一起,如何才能证明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

11月19日,龚建清接到了儿子打来的电话。他首先去了七里塘社区居委会,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龚建清,街道目前仅能证明辖区居民的常住地,无法开具亲子关系证明。在街道工作人员的建议下,11月21日,龚建清又来到了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户政大厅,正在窗口服务的户政服务中心主任戚明柱接待了龚建清。

“他这个事情一开始有些复杂。”戚明柱告诉记者,龚建清的原户口在蚌埠,但早已外迁,现在的户口本上并没有儿子的姓名,很难直接就判定双方是否为亲子关系。考虑到老人家年纪大了,来回奔波不方便,戚明柱决定特事特办。他反复核实亲子关系证明用途,在确定不违规不违法后,戚明柱又给老人的原户口所在地打去了电话,经过多方核实,证实了龚建清和其儿子龚羽霄的父子关系。

第二天一大早,戚明柱给龚建清打去了电话,通知他前来领取父子关系证明。“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咨询了好几个人都说不好办。”为了表示自己的谢意,11月25日,龚建清特意给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户政大厅的工作人员送去了一面锦旗。“为民办事,为民着想,让我们老百姓感动、温暖。”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卫晓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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