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或遭拒收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步入一审
本报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合肥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上升为地方立法来加以推进。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步入一审。
2017年,合肥市被国家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以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先后出台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全市16个示范街道、125个社区、1387家公共机构、282所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组建公共机构志愿者队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的制定实施为条例的制定出台打下了充分的实践基础。
此次上会首审的《条例(草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体制、生活垃圾分类的源头减量、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初始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条例(草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即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模式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同时,《条例(草案)》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确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员制度,通过桶边值守和巡回检查对分类投放进行指导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作出规定,对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接收。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对不按要求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提高处罚力度。(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新闻推荐
他是合肥市第三批基层理论宣讲专家,庐阳区“讲研习”理论宣讲员,也曾多次荣获市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他的带领下,社区先...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