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晨报讯 10月28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合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合肥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支付,同时门诊处方开药最长可放宽至3个月,将进一步减轻用药负担。
推动长处方制度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
根据《实施方案》,保障对象为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干预控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已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参保居民,继续执行现行门诊特殊病政策,不再纳入本方案保障范围。
在用药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用药目录、药品使用、处方管理等内容。《实施方案》要求最新版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直接用于降血糖、降血压的治疗性门诊用药,全部纳入“两病”门诊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为推动长处方制度,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处方管理既要便民利民,又要避免重复开药,防止药品浪费和基金损失。
“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支付
保障待遇如何?《实施方案》规定, “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设置报销限额和基金支付比例。关于报销限额,《实施方案》明确,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
对于支付比例,《实施方案》明确,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支付。使用的目录甲类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
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两病”门诊用药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参保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办理建档手续,录入患者相关信息,将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及处方留存并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医保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及时跟进监测“两病”患者治疗情况,积极主动为患者做好服务。
而对于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两病”患者,应在参保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管理,可持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发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报销。
见习记者 沈运 通讯员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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