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类投诉增多,合肥消保委提醒市民 课外辅导要找持证“良师”

新安晚报 2019-10-28 10:35 大字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消保委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合肥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63件,解决6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9万元。与此同时,该季度培训类投诉明显增多,合肥市消保委提醒市民,报名培训机构要查验办学证照资质,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理性对待营销宣传。

校外培训类投诉增多

据悉,今年第三季度,合肥市消费投诉中,在投诉性质中有关质量的投诉最多达到316件,占47.66%,其中质量、售后服务、合同、虚假宣传、安全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在投诉商品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有131件,占19.76%,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服装鞋帽类、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95件,占14.33%,其中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互联网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此外,第三季度中有关校外培训的投诉也明显增多,频频出现交钱容易退费难的问题。签订合同时,仅仅根据工作人员的宣传,没有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条款,上了几次课之后觉得不适合,但是合同上约定是无法退课;还有部分培训机构在教育培训期间突然关门,人去楼空,消费者按年交的培训费没法退回。

培训机构资质要看清

合肥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时应当注意查验办学证照资质。建议消费者现场查看办学基础设施、试听课程,检查营业执照,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是否按时参加企业年报、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确定是否合法经营。

正规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先获得教育部门资质许可,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查看是否通过许可,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其办学教育质量情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于收费的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看清条款再签订协议

消费者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应仔细查看协议条款,协议内容是否标明培训范围、培训费用、退费程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内容,应做到明确、详细、可操作,务必多花时间了解该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一旦协议签订以后,即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面对培训机构宣传促销、口头承诺等拉拢客户行为时,需要理性甄别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冲动消费,同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页面等证据,应将口头承诺的优惠条件写入正式合同再签约付款。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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