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新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放宽准入门槛 拒绝差别或歧视待遇

合肥晚报 2019-09-09 01:45 大字

放宽准入门槛,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服务政策支持;完善孵化机制,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综合实力……近日,合肥市在全国率先推出《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合肥在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

放宽准入门槛

3A级以上社会组织享有优先权

根据《方案》,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项目,在注册资金规模、成立年限等方面均不作强制性限制(特殊情况除外)。购买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慈善类社会组织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比例不低于30%,并优先向获得等级评估3A级以上社会组织购买。

采购方式也更灵活多样: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对有服务区域范围要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可以按规定采取将大额项目拆分采购、新增项目向不同的社会组织采购等措施。对市场竞争较为充分、服务内容具有排他性并可收费的项目,鼓励在依法确定多个承接主体的前提下采取凭单制形式购买服务。

完善孵化机制

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购买

服务综合实力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方案》提出,支持街道(乡镇、大社区)依托社会服务中心,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鼓励县(市)区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市财政给予项目资金支持。优先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科技类、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

每年评选100个优秀社会组织联合会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1万元扶持;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鼓励街道(乡镇、大社区)建立志愿服务联合会,依托社会服务中心,推动志愿服务联合会规范化、社会化运营。每年评选50个优秀街道志愿服务联合会项目,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扶持资金。

强化人才支撑

完善落实社会组织人才优惠政策

《方案》明确,到2020年,合肥力争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志愿服务联合会全覆盖;每个城市社区有2名以上、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社区拥有志愿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注册志愿者不低于13%,志愿服务参与率不低于30%。

为强化人才支撑,《方案》明确,社会工作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合肥市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给予社会组织经费补贴。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水平考试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将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采取订单式培训模式,遴选100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到著名高校开展业务培训。探索社会组织高层次交流和转型智库发展。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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