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 触犯刑律被判刑

合肥晚报 2019-09-02 01:43 大字

本报讯销售假药,虽只获利700多元。但仍然触犯了刑律。日前,经包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1月2日期间,郭某某在包河区滨湖世纪城附近一大药房内,三次将“黄金伟哥”、“金蟲草”、“第八代蚁力神”等药品售卖给他人。案发后,经侦查,郭某某经手售卖过“美国战神”、“金牌伟哥”等药品。经鉴定:郭某某售卖的“黄金伟哥”、“金蟲草”、“第八代蚁力神”、“美国战神”、“金牌伟哥”、“虫草延时王”均为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检察官提醒,按相关法律规定,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朱红 陈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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