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价更接“地气” 土地出让出新政,起拍价和最高限价根据周边房价确定,拍卖方式同时调整

新安晚报 2019-08-30 10:50 大字

8月28日晚间,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对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拍卖方式进行调整。业内专家表示,这一调整的背后仍是“稳地价、稳房价”这一本质,新政的实施对开发商的资质要求其实更严格,也将促使开发商拿地更为理性。

变化:定价和拍卖方式有变

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部门特就土地出让相关政策作出调整,比如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等,同时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综合均价和二手房成交价格情况,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

同时,还将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即,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价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以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宗地竞得人。

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应相对集中,成幢连片;其不动产权证书统一首次登记至竞得人或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下;与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自持用于租赁商品住房实行全装修交付,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5年。

影响:土地竞拍或更为理性

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郭红兵表示,此次合肥土地拍卖政策调整,地价挂钩房价,将更倾向于根据住宅市场交易情况对土地市场整体走向进行预判,在总房价控制过程中,对局部房价微调提供了空间,但整体不会影响“稳房价、稳地价”的目标。

出让方式的调整一方面给了在肥开发企业更大的自主空间,同时也促使开发商拿地更为理性。按以往政策,进入摇号阶段后能否拿地全凭手气,开发商为增加拿地概率可能动用一些措施,这会造成土地市场虚假火热,无法传递真实市场信息。按照新政,开发商能否拿到地,对自持部分有十分明确的要求,这将考验开发企业的实力和承受能力。其中,实力不仅包括资金方面的“硬实力”,更包括运营水平的“软实力”,这也让开发商在拿地前多做些思量。

此外,合肥作为国家试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有国家层面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此次新政的实施则将加大租赁房源的供给,更进一步推进合肥租赁市场的发展。

杨玉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新闻推荐

合肥市区共10.2万名中小学新生入校 未来三年,合肥每年都将有100所以上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开建

晨报讯8月29日,合肥市教育局召开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新闻媒体通气会。江淮晨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秋季开学,全...

合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