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两市民游泳碰上闹心事 储物柜被盗 商家说责任自负

安徽商报 2019-08-21 01:38 大字

“8月16日下午,我去南七华润幸福里小区室外游泳池游泳,结果储衣柜被人撬开,手机被偷。”昨日,合肥市民卫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当天还有一个衣柜被撬,另一名游泳者损失一部手机及1000元现金,事发后两人报警。不过,游泳池一方坚称无责,不会赔偿损失。

前去游泳两人手机财物被盗

8月16日17:30,卫先生带孩子到南七华润幸福里小区的室外游泳池游泳,在大厅内预交20元押金后,领到一把4号储物柜的钥匙。随后,他将衣物及一部手机存放在储物柜内。当日18:20,卫先生上岸更衣室准备换衣服,却发现储物柜锁已被人撬开,其存放在内的手机已不见踪影。

无独有偶,就在卫先生发现被盗时,前来游泳的柳先生发现其14号储物柜也被人撬开,他的一部手机及1000元现金也丢失。此后两人报警,辖区刑警部门介入调查。

泳客索赔游泳池方直接拒绝

“虽然警方介入调查了,但何时破案还不得而知,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偿呢?”卫先生说,他和柳先生一致认为,是游泳池管理不善,才让更衣室内进了小偷,导致他们被盗。而且,在进入泳池前,他们交了押金并领取了储物柜的钥匙,因此游泳池一方应对储物柜的安全和他们的损失负责。“而且,整个大厅没有一处监控,小偷是如何入内,如何逃脱的,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安全保障根本就不够。”不过卫先生说,“当晚我们联系游泳池一位张姓教练,可他说我们的物品丢失与他们无关,游泳池只有配合公安机关的义务,没有赔偿的义务。”

游泳池方:已尽提醒义务,损失自负

■回应

据了解,华润幸福里小区游泳池由安徽鑫堃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租赁后负责经营管理。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一名张教练,张教练表示游泳池管理方已尽到提醒的义务。“顾客的贵重物品我们平时都提醒他们放在吧台照看,而且是免费的。另外,我们在更衣室的衣柜上贴出了明确的标识,提醒他们贵重物品要自行保管,丢失自负。”张教练称,目前他们正配合警方调查,对两名顾客的损失他们概不负责。

对此,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认为,顾客去游泳,场馆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对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义务。“但游泳池一方已做过明确提醒,因此双方对财务损失各负有责任,至于双方各负责多少,要由法院的法官来判断”。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许家权 文/摄

新闻推荐

熠熠生“徽” 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校徽记忆

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校徽记忆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