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34名老人拿回129万元退赔款

江淮晨报 2019-08-20 08:19 大字

晨报讯 8月19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庐阳法院获悉,日前该院举办刑事案件被害人案款退赔活动,34名受害人拿到案涉退赔款共计1290605元,均是全款退赔。据悉,该案是此前比较猖狂的“投资管理公司”案,公司以高息为诱饵,专门向社会老人吸收存款。

江淮晨报记者采访获悉,此次退赔款项为今年3月7日庐阳法院判决的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案涉款。2014年5月穆某某在淮河路某小区成立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招聘工作人员,以融资为由通过散发传单、召开推介会等形式,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募集资金。

据侦查,截至当年12月,该公司共向34名老人吸收存款共计132万元,造成损失金额1290605元。此后,该公司吸收老人存款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警方初步判断该公司涉嫌犯罪予以立案侦查,并将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以免产生资金转移的现象。

今年3月7日,庐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穆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并对被告人穆某某退缴的涉案款人民币1290605元予以发还各被害人。近期,庐阳法院执行局将穆某某非法所得的1290605元成功划扣至法院账户,受害人成功拿到全额退款。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受害人均为老人,年龄在57-86岁之间。负责这次执行活动的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程徐林表示,诸如此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组织方大多披着投资或理财之类的“外衣”,以超过大众认知的高额利息作诱饵实施犯罪行为,且老人最容易上当受骗。在此法官提醒大家,生活中遇到一些高利息的投资诱惑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晨报记者 王刚 通讯员 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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