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上贴男子被起诉至法院

新安晚报 2019-08-16 09:24 大字

本报讯日前,一名男子因在共享单车上张贴小广告,被共享单车企业告上法庭。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男子赔偿共享单车企业1500元。昨天,记者了解到,考虑到男子实际经济状况,该企业放弃了索赔,要求该男子在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清理200辆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

今年2月,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叉口,男子许某在共享单车车身上贴小广告时,被该单车企业的员工发现并控制住。许某交代,他当日已经在共享单车上贴了上百张小广告,每贴一张可以获利1分钱。因违反《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7条,当日,城管部门对许某作出了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打击这种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行为,该单车企业将许某告上法庭。日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需赔偿企业清理小广告产生的工具采购费和一定的人工以及调度费用,共计1500元。据了解,这是安徽首起因在共享单车上随意乱贴广告导致被企业起诉,并得到司法部门支持的案例。

一审宣判后,记者了解到,单车企业发现许某家境困难,于是主动提出放弃金钱赔偿,要求对方在合肥街头清理200辆共享单车上的小广告作为赔偿。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刘旸

新闻推荐

左骥:创新治超工作新模式

在合肥市桃花源公路稽查站大厅,群众前来办理超限超载处理事项,左骥一边处理,一边耐心地跟司机说:“对自己的行为现...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