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专家为您释疑 气温为啥感觉比测的热?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9-08-06 11:34 大字

炎炎夏日,很多人都会提这个问题,“明明出门热的要死,感觉空气像火一样,地面也是滚烫无比,为什么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只有三十七八度,是不是故意报低了几度? ”

8月2日,在合肥市观测站,工作人员拿出一根最高刻度为50℃的温度计去测量地表温度。中午12时许,天空一片晴朗,只有一些稀薄的云层,阳光毫无阻拦地直射到地面,这时观测气温为35.4℃,体感相当炎热。

走在泥土地上,气象部门在土壤内埋设了温度计,根据数值显示,这时地面温度最高已经达到了63.8℃,比百叶箱里观测的气温要高出近30℃。温度计放在泥土地面上,汞柱迅速上升,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接近了50℃的最高值,再多放一会就要爆表了。

据合肥市气象局专家介绍,天气预报所说的温度,指的是剔除各种人为和其他自然因素干扰情况下的自然状态的空气温度;而我们所表达的实际上是体感温度,重在“感”,即人体对冷热的感觉,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体皮肤的温度。在相同的气温条件下,人们会因湿度、风速、太阳辐射(或日射)、着装颜色甚至心情等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冷暖感受。

较低的湿度可以给人干爽的感觉;一定的风速可以吹走身体散发的热量,即使温度较高,但仍会感觉比较干爽;太阳直接照射到人身上会使人体温度升高,如果在树荫底下或遮阳棚下,感觉与太阳直接照射就完全不一样,一般阴天与晴天人的体感温度相差4-6℃,甚至更大。

研究表明:在气温30℃的环境中,空气的相对湿度在40%-50%左右,平均风速在3米/秒以上时,人们就不会感到很热;然而在相同的温度条件下,相对湿度若增大到80%以上、风速很小时,人们就会产生闷热难熬的感觉,体弱者甚至会中暑。

气象部门对预报员有严格的考评标准,如果预报和实际温度相差超过2℃,就会被认为是预报失准,因此不存在故意报低的情况。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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