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道路原有架空线路同步入地 更多主干道将开展地下管线综合建设试点

江淮晨报 2019-07-30 07:43 大字

晨报讯 为提高地下管线建设和安全运行水平,合肥市将出台《合肥市地下管线条例实施细则》。7月29日,江淮晨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目前,该细则的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公示。

地下管线就是城市的毛细血管,种类繁多、错综复杂,比如:供水、再生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含照明)、通信、交通信号、视频监控、广播电视、工业等都有不同的管线。

按照目前的考虑,今后,地下管线的走向宜平行于规划道路中心线,并与地下隐蔽性工程相协调,避免交叉、互相干扰或占用其他管线位置;同类管线应当合并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以后,新建道路配套管线应当入地,改建、扩建道路,原有架空线路应当同步入地。且原则上,拟建管线避让已建成管线,临时性管线避让正式性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避让大管径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宜弯曲管线。

管线入廊便于管理维修也美观,目前各地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基本都是在新建城区。

今后,合肥市还将逐步推进在城市道路,统一建设用于铺设地下管线的地下管道、综合管廊等设施,并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管线使用地下空间,逐步实行有偿使用。

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开展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租赁使用的地下管线综合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地下管线综合建设和有偿使用经验,在总结提升的基础上稳步推广。

按照要求,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施工审批等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晨报记者 方佳伟 实习生 吴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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