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水井违规取用地下水市水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合肥晚报 2019-07-29 00:54 大字

本报讯7月28日,记者获悉,日前合肥市水务局发出今年第一份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合肥某新型建材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厂内水井。

2017年11月,经合肥市水务局批准建设,位于合肥经开区方兴大道以南、蓬莱路以东的合肥某新型建材公司在厂区东边围墙内打井1口,取用地下水用于生产生活。该井口径20厘米,井深100米左右,日取水量100立方米。

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后,须对该井进行封闭,停止取用地下水,但该公司至今未进行封井。

合肥市水务局组织水政监察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打井取水进行调查,取得水事案件调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行政执法照片记录等证据材料,责令该公司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将水井自行封闭,逾期不封闭的,依法组织予以强制拆除。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 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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