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有望迎来新模式

合肥晚报 2019-07-27 00:54 大字

7月26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安置房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安置房建设带来全新的模式。

安置房建设模式调整有必要

自2006年“大建设”以来,合肥安置房建设模式历经多个阶段。总的来说,项目建设是以政府“包办”为主。受到人才队伍、管理经验等因素制约,安置房开发建设存在一些“痛点”问题。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市民的刚性需求,安置房建设格外重要。近年来,随着合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征迁规模也在不断攀升。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完成征迁面积1983万平方米,2018年完成征迁面积2233万平方米,2019年全市计划征迁面积达1600万平方米。连续多年大规模征迁,加上以往年份征迁未安置叠加累积,使得合肥的安置房需求量较大。

市城乡建设局表示,优化调整安置房建设模式十分必要。对此,从去年年底开始,市城乡建设局就牵头对安置房建设模式调整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借鉴先发城市经验,试图找到一条能够有效缩短建设周期、节约安置成本、市民认可度高的新模式。

安置房新模式露“真容”

随着《暂行办法》的出炉,安置房建设新模式露出“真容”。与以往相比,新模式是完全由房地产企业来开发建设安置房,再通过政府“回购”的方式,最终分配给安置居民。新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建设速度和质量。

《暂行办法》明确,区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具有一定资质和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按安置需求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区政府按照约定价格购买,用于征迁房屋的安置。为了最大程度缩短招标时间,安置房项目招标采用一次招标方式,中标单位既是项目土地竞得人,也是项目开发建设单位。

安置房让有实力的房企来“操刀”,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品质能够向“商品房”看齐。而且,在招标之前,相关部门就会对安置房的套型配比、建设标准、开竣工时间等进行测算和审定。在土地出让价格上,安置房将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同级别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确定,最高竞价不得突破参考价的1.05倍。

为了有效缩短建设周期,《暂行办法》还要求:中标单位自签订建设项目协议书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完成,18层以下的项目周期为18-22个月,18层以上30层以下的项目周期为22-28个月,30层以上的项目周期为28-32个月。

物业、维修资金不留隐患

小区有一个好的物业,能够提升住户的生活品质。房屋维修基金的存在,则能解决房屋的“养老”问题。在《暂行办法》中,对安置房小区的物业和维修资金均提出要求,将解决安置居民的后顾之忧。

按照规定,安置房竣工备案后,中标单位按照建设协议整体移交给区政府,不得以任意方式截留和处置。为保证质保期房屋质量,安置房建设部门可以依照协议约定,将不少于建安成本的3%作为最后一期房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再支付。

安置房移交给区里时,开发企业应当与区政府进行对接,按照程序选聘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完成房屋承接查验工作。为了保证安置的平稳有序,《暂行办法》还规定,房屋移交给区里后,仍按原有模式安置,由区征迁部门按照征迁政策、安置方案和补偿安置协议与安置对象结清价款、分配安置。

对安置对象而言,在办理安置手续时,要一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时,除了按规定享受安置房办证税费减免政策外,安置对象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还要依法缴纳维修资金和相关办证税费。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新闻推荐

兑现农业发展扶持资金

合肥经开区高刘街道积极兑现扶持政策,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截止7月18日已完成2018年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项目扶持资...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