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本报讯2000年4月,《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于2005年10月重新修订。随着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市民饲养犬类的数量、种类迅速增加,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不断有人大代表提出修法建议。
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条例》列入2019年工作要点。在会同第三方机构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制定修改《条例》立法调研方案。
此次立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拟定了问题清单,提出了限养范围、文明行为、法律责任等17个重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走访座谈,近期将赴12345市长热线和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调研。本月中下旬将在市属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修改《条例》奠定坚实基础。
“有的人外出遛犬不牵绳,把老人孩子吓得够呛,还任由犬只随处便溺,这些不文明养犬的陋习引发了很多纠纷。”走访调研中,有许多市民反映遇到的“烦心事”。
“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发现,推动文明养犬主要依赖地方性法规。”来自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的耿亮亮律师表示,对于犬伤人的案件处理,国家的上位法有明确的民事责任规定。而作为地方性法规,应该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规范文明养犬管理,着力点应在于降低犬伤人事件发生的概率,起到预防和保护作用。
“从报警情况来看,合肥每年大概有一万起左右涉犬类报警,包括不文明养犬、流浪犬收容、犬扰民、犬伤人四种类型。绝大部分反映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高说。
“现行《条例》下,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困扰。”陈高说,“目前,合肥市限制养犬的范围主要在二环以内,二环以外的开发区、建成区等区域市民对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此外,合肥市还没有大型的流浪犬收容场所,亟待解决流浪犬、烈性犬、病犬收容问题,希望此次修改工作能够推动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
“经常接到犬声扰民投诉。”包河区包公街道社居委主任王诗琴说,在养犬管理方面亟待明确管理主体。“希望推动完善规范养犬的机制体系,让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职责更清晰,同时也让居民共同参与文明养犬的长效治理机制中去。”
“有些老百姓误以为不让养犬,其实是他们没有真正领会其中的内涵。此次修法,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依法、文明养犬。”庐阳区人大代表崔兴范坦言。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修改《条例》,可以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养犬,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推进法治合肥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刘畅 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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