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40℃以上室外作业要停工 合肥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本报讯合肥市将于7月12日“入伏”,伏期共计40天。高温天气,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十分重要。昨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气温40℃以上室外要停工
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通知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同时,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室外作业要“干两头、歇中间”
高温期间,各在建项目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点管理,尤其是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司机,要与作业工人作息时间一致。休息时段,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要关门上锁,严防无证人员随意开机。
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记者 葛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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