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出动 “救”回一只猛禽 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或将住进动物园百鸟园

江淮晨报 2019-07-09 08:15 大字

特警出任务,却有了个“意外收获”,带回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7月5日,江淮晨报接到合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宁保民的求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帮助,为小鸟找个家。

特警出任务 捡回一只“呆鸟”

数天前的凌晨1:00,正在执行任务的特警宁保民经过一栋居民楼下,眼睛一瞥,看到楼外公共区域的阳台上有个小黑影,一动不动,还在瑟瑟发抖。走近一看,原来是只鸟儿。这只鸟个头不小,眼睛锃亮,钩状的小嘴尖尖短短,拖着狭长的尾巴。看着鸟儿也不挣扎,木讷讷地看着自己,宁保民心想它可能是受了伤,打算任务结束后把鸟儿带回家照料。

“别人问我任务执行得怎么样,我开玩笑地说,抓回了一只鸟。”执行完任务的宁保民把鸟装进袋子里,开车带回了家。

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因为家中养了3只猫,宁保民和妻子把小鸟安置在了笼子里。“我仔细观察了下它,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可能是体力不支,所以停留在平台上不动了。”宁保民发现,这只鸟和普通的鸟不太一样:鸟背、肩和翅上的羽毛有点砖红色,上面遍布近似三角形的黑色斑点;腰和尾上的羽毛呈蓝灰色,有纤细的暗灰褐色羽纹。

宁保民也不知道喂鸟儿吃些什么,于是弄了点生肉和玉米粒,谁知这鸟胃口极大,连吃了好几块生肉。经过几天的照料,小鸟逐渐恢复了体力,变得活泼起来。因怀疑这只小鸟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小宁和妻子向晨报求助,寻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记者在与安徽省珍稀鸟类保护工作者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虞磊沟通后确认,这只鸟为红隼,别名“红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养属违法行为。虞磊介绍,红隼属小型猛禽,主要以老鼠和小鸟为食。这只小红隼属亚成体,应该是离开父母独立生存不久,还未性成熟,尚不具备繁殖能力,在城市中并不常见。

或将住进动物园百鸟园

“每只红隼成长周期都不同,有的小红隼出窝后,可能捕不到食,就会出现饥饿乃至体力不支的情况。这只小红隼在城市中找不到吃的,放生的话生存也成问题。”由于小红隼尚不完全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在虞磊的热心帮助下,小红隼将被移送到合肥市野生动物园百鸟园的猛禽区进行妥善安置。

合肥市野生动物园管理科科长张志忠提醒,如果有市民朋友捡到野生动物,应首先检查它是否受伤。如无受伤,应当在空旷的野外放生;如果有伤势或没有生存能力,可交由动物园进行救治处理。同时也请不要去捕捉野生动物,即便出于好心也可能会办坏事。见习记者 刘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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