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合肥柴油货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了解到,《合肥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安排,7月1日起,将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年底前将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据悉,2019年7月1日起,合肥市柴油货车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强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环保信息查验全覆盖。同时,年底前将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2019年底前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秋冬季期间,对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相关负责人透露,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研究探索在船舶排放控制区同步管控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在重污染天气,合肥市将加强柴油货车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错峰运输方案,原则上除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外,不允许其他柴油货车在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重点企业应建设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完善中重型柴油货车绕城方案,严控高污染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城。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计划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遥感监测点位15个。2019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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