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二手房还没住就漏水 中介称自己没有责任,卖方让找物业维修,已过9个多月仍未有结果

新安晚报 2019-06-15 10:00 大字

近日,合肥市民姜女士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反映,去年8月,她以6.3万元的中介费,通过合肥链家天下锦城店(下称链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拿到房子当天便发现有5处地方漏水,部分墙面脱落,后多次找链家投诉沟通都未得到解决。昨天,链家工作人员表示,确实知道房子漏水,但只有一处。责任不在他们,不过可以为姜女士出2000元维修费。市民:刚买的二手房有五处漏水

“我交了这么多中介费,它(链家)最起码要事先查看房子的漏水情况吧。”姜女士向记者介绍,2018年8月,她以6.3万元的中介费,通过链家购买了天下锦城一套340万元的房子。就在8月17日拿房子的那天,姜女士发现,房子窗台、阳光房等五处地方存在不同程度漏水,而此前跟随工作人员看房时,仅被告知有一处漏水。

“我是注册建筑师,知道外墙、外窗渗水漏水都是非常棘手、很难解决的问题。”姜女士说,在与链家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对方自己找的维修公司都不愿承接此次修缮维修施工,原因是高空作业,返修几率大。

“后来由链家同意,并联系卖方确认,由我找维修公司来修。我找到两家口碑不错的防水公司进行了勘查、评估,最后报价近两万元。但卖方认为价格贵,让我去找物业来修。”

姜女士介绍,有两处漏水点有明显维修过的痕迹,证明物业公司前期的维修是无效的,还会再发生二次渗漏。于是姜女士拒绝了让小区物业免费维修的建议。后来当姜女士再联系链家时,对方始终说在与卖方协调中。中介:愿意给买家出两千元维修费“当初选择链家,是感觉他们门面比较大,有实力。没想到交了6.3万元高额的中介费,却没有人员去查看房屋是否存在问题,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作人员故意隐瞒。”姜女士质疑。

昨天,记者跟随姜女士一同来到链家天下锦城店,该店店长王先生表示,当初工作人员查看房子时,只看到一处漏水,不知道房屋有多处漏水的地方。工作人员梁先生表示,链家只给买卖双方提供居间合同签订相关服务,房子漏水并不是他们的责任。

最终,链家给姜女士提供的解决方案是,让她走司法程序起诉卖家;或者他们继续跟卖方协商,并出2000元的维修费。但姜女士表示,事情过去9个月了,合肥链家一直不予解决,继续协商也不知何时能维修好房屋并入住。

“从签单之日半年内,主体结构出现漏水等问题,会有最高4千块钱的补偿,但我们了解到不是主体漏水,而且过了协议时间。”该店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链家愿意出2000元已经不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了。观点:在合同中细化相应责任条款

昨天下午,记者在姜女士家人与房屋前业主签订的合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看到,其第五条规定,出卖人确认该房屋主体结构(不含公共区域:如公共管道、外墙、屋顶等)不存在漏水(漏水指房屋顶部、墙面、室内管道或地面发生的渗水或漏水现象)的情况。若房屋主体结构内存在漏水情况。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房屋之前完成修复,如出卖人未予修复,买受人在房屋交付后自行维修的,出卖人应当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此外,在姜女士签订的另一份居间服务合同中看到,其规定链家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该居间服务合同还明确了链家需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提供房屋买卖市场行情资讯,寻找、提供发布房源、客源信息,协助查看买受人身份情况、引导买受人实地看房等6条服务,但并没有关于链家需在买受人买房前对房屋进行实地查验等服务规定。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公共事务部主任张路明告诉记者,若消费者能举证中介公司事先知道房屋漏水情况,但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中介公司的行为就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介方应该尽最大的能力查验房屋的真实情况,并且如实告知消费者。”

此外,安徽省消保委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价格较高的中介方进行交易时,可以在居间服务合同上写明和细化中介方应尽的义务,如增加事先审查房屋等细节。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徐琪琪(照片由受访者提供)厨房、书房等多处地方出现漏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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