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合肥日报 2019-05-22 05:30 大字

本报讯5月21日下午,蜀山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某、姚某、袁某某等人为了非法牟利,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合肥市多次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蜀山法院一审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范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胡某某、余某、尹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记者 朱震宇)

新闻推荐

献血小板 有专车等着你

本报讯(李婧美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永文/摄)5月21日上午,安徽省第一辆移动单采血小板献血车驶入合肥学院首次正式启用。目前...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