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合肥晚报 2019-05-21 06:42 大字

5月20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今后,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

审批监管事项最少

为有效推动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本次《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六大类二十二条、24项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同时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动员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根据《方案》内容显示,合肥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按照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含竣工验收环节);基本建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力争到2020年,打造形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对审批时序优化调整

在审批流程中,《方案》要求要精简审批环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明确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以及承接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审批要求等。

另外,在审批时序上也做了相应调整。将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绿评等各项评估由串联调整为并联。将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调整其他相关审批事项的时序,包括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方案》还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19年6月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各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各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一张蓝图”的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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