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项目审批

合肥日报 2019-05-21 06:42 大字

■今年6月底,合肥市要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需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建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合肥市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全流程、全覆盖”压缩审批时限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6月底,合肥市要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需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将带方案出让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含竣工验收环节)。力争到2020年,打造形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体系。

据了解,围绕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要求,合肥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过程中,将对政府和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审批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流程规范化和标准化再造。

“严”字当头精简审批环节

精简审批环节要“严”字当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

对于审批时序,《实施方案》指出,将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国省干线公路影响评价、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方案、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绿评等各项评估由串联调整为并联。其中,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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