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多收46元被罚4000元

新安晚报 2019-05-10 11:12 大字

本报讯日前,合肥市民储先生在饭店吃饭时遇到乱收费,三个菜多收了46元,于是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酒店价格欺诈。最终,涉事酒店被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000元。这是职责机构调整后,合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价格监管第一案。

日前,合肥市民储先生在黄山路某酒店举行家宴,在前台埋单时,账单显示当晚共消费了4000余元,家人觉得有点贵,便拿来菜单与账单进行比对,发现“鹅肝灵菇爆虾球”标价为168元一份,“大连鲍烧清远鸡”标价为248元一份,账单上各多收了20元,而“老干妈干煸四季豆”标价为52一份,结账时为58元,三个菜品共多收了46元。储先生当时气不打一处来,工作人员在仔细核对后,当即表示将多收的46元钱退还给储先生。

回到家,储先生拨打了12315举报投诉热线。经井岗市场监管所调查核实,储先生埋单小票的菜品中确实有3个菜品的价格比菜单的价格要高,酒店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于是,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6元并处以罚款4000元。目前,该酒店已接受了整改,并主动交纳了罚款。

杨发苗孙雨静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项磊见习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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