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东们请注意,你得去办“网签” 今后出租房源必须办理网签备案 租住人员信息将同步共享至公安部门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梁巍) 合肥的房东们即将面临“网签”。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今后出租房源,都必须办理网签备案。
通知规定:租赁双方自行成交的,出租人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租赁企业是租赁合同网签及提交备案的责任主体;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是网签备案责任主体。《通知》同时公布了合肥的网签办理地址,各区的办理地址均分布在各个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
为什么要办理“网签”?通知称:“网签”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
在办理网签后,承租人可以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租金补贴申领、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等事项,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各类经营主体和个人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政策。“网签”也将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房屋租赁市场。通知称:住房分租的,禁止出租人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对外出租。
此外,未来“网签系统”会将租住人员信息同步共享至公安部门,完成公安系统租住人员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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