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化解在基层
本报讯 近年来,三孝口街道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街道、社区民情调解工作的变化规律,夯实基层调解的工作制度,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样化调解机制,三孝口街道整合司法、劳动保障、工会、工商联、妇联等资源,推动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平台、调解网格、调解信息、调解机制的融合,进一步完善街道管理、分级负责等运行规则,探索构建“三建三调三新”调解新机制,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王女士是一家物业公司员工,2016年8月从外地来到我区一家物业公司从事客服工作,但是公司一直未依法为她办理社会保险。今年3月王女士因患病休病假,回来上班后在薪资等方面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最后,对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不熟悉的王女士向街道求助。
经过了解,街道司法所和劳动调解委员会帮助王女士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王律师对王女士和物业公司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最终,在街道劳动调解委员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物业公司同意了调解意见,报销了王女士的医疗费用、支付了休假的工资,并在调解协议书签了字。
类似的案件还有许多,仅今年上半年三孝口街道就受理案件42件,劳动争议调解处置达到100%。
为形成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创新开展“星级调解员”评定工作,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对最佳星级调解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调解员进行通报。这不仅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还促使他们不断学习调解业务知识,创新调解方式。同时,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员的星级进行选择,让信任的人帮助自己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另外,推行“律师驻室”活动,辖区党建设联谊会成员单位律师事务所每月派律师到调解室义务进行法津法规宣传、讲座、接受咨询2—4次,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为打通调解网络最后一公里,2016年推动辖区大中型企事单位、特色商业街区独自成立调解委员会,小企业则依托行业成立行业调解委员会,同时以社区为单位整合小门点、小餐饮、小娱乐、小修理、小洗浴经营者成立了“五小”经营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另外,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还联合工会、司法所等部门将调解组织以企业为点、以行业性为线,以区域性为面,负责各自行业、单位劳动争议的调解、劳动法律宣传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超前防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1+1>2效应,形成网格化全覆盖。
“调矛盾,化纠纷;世间事,和为贵”。三孝口街道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做到了防为先、调为主、快为主,注重调解,前移解决争议关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实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全覆盖,被评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熊莉 许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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