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哄抬房价或被暂停网签资格
本报讯哄抬房价、价外加价、虚假宣传……合肥开发商这些“套路”将被严打。记者日前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针对近期个别楼盘涉嫌炒作房价的行为,该部门出台《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发商销售行为予以规范和监督。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度,应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方案、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书、销售价格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及房源信息(简称销控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其中“销控表”应标明商品住房的房号、销售状态、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销售单价、房屋总价及装修项目的装修费用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备案价之外随意调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识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价格和串通涨价。
商品住房项目如需调整销售价格,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同意。新建商品住房首次明码标价备案,应严格按项目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首次备案价格。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开发企业不得擅自调整销售价格,不得采取先售后报批的办法,变相调整价格。
近期,该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将进行约谈并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并将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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