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从4月15日开始

合肥晚报 2019-04-04 09: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4月3日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4月15日,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将正式实施,届时市民可以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据介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罚缴款业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3月下旬在合肥交警支队率先试点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工作。经过前期试点,4月15日交通违法处罚线下缴款工作将在合肥正式实施。届时,市民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就可在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窗口接受违法处罚同时缴纳罚款,实现缴款实时到账、缴款状态实时更新。此项便民举措优化了原有交通违法处罚缴款环节,避免当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窗口与银行之间来回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车主及驾驶人。

随着“互联网+交管服务”的深入推进,目前合肥市已实现交通违法处罚缴款多渠道办理,主要包括:银行网点缴款、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缴款(支持网银、支付宝、微信、易宝)、违法自助处理机缴款、交警部门处罚窗口支付宝、微信线下缴款。其中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已实现交通违法查询、处理、缴款“一站式”网上办理功能,广大车主、驾驶人可绑定本人车辆及非本人车辆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处理、缴款。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时,车辆为非本人的绑定车辆,仅能处理绑定后的记分交通违法及绑定前的不记分交通违法,且一个账号最多绑定3部非本人机动车。一次性记12分、吊销等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能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而交通违法处罚缴款不受限制车辆绑定限制,非本人车辆的违法缴款可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即可按操作步骤进行缴款。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受理安徽省籍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未纳入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统一进行处理采集的数据除外。

(合交宣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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