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物业费或纳入征信系统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价
晨报讯 3月28日,记者从合肥市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创新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业主大会成立与业主委员会运行难问题、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多发趋势问题、小区违规行为执法难问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等四个百姓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有了具体明确的解决思路。
力争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
“目前合肥市三分之一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业委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许道和表示,规范业主自治管理,重点是引导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其法定职责。
合肥市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小区治理中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形成党组织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小区治理格局,力争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
恶意拖欠物业费将纳入征信系统
业主和物业矛盾纠纷一直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合肥市将构建以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联合调处中心、街道(乡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社区党建联席会议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体系。
同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诉讼案件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对经法院判决确认属业主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此外,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乡镇)责令其限期撤出;发生治安事件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质量将进行第三方评估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合肥将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测评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另外,合肥市还将成立市物业管理中心,完善物业管理三级政府、四级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监管力量;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将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
目前,小区管理一直以物业公司为主导,针对小区内诸如违章搭建、破坏承重、毁绿种菜、噪音污染、违规豢养宠物、住改非或群租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相关执法权,处理问题很有难度。为此,合肥市将建立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
合肥市将由街道(乡镇)牵头协调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建立住宅小区综合执法机制。城管部门将有权力对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按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在小区内建立信息公示牌,公布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电话联系方式,畅通报送渠道。
老旧小区管理将实现全覆盖
目前老旧小区整治正如火如荼。下一步,合肥市将推进老旧小区管理全覆盖。对于单位自管住房且未移交属地管理的,由房屋管理(产权)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于回迁安置小区、保障性住房、已移交属地的单位自管住房及其他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履行兜底管理责任。
街道(乡镇)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方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
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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