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还了他的清白

合肥晚报 2019-03-18 09:07 大字

2018年10月,包河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有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该院未检科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讯问嫌疑人俞某时,俞某称自己没有参与聚众斗殴,最近一年都在家没有和朋友一起出门。其父母也证实孩子没有参与违法犯罪的事情,并且称讯问笔录上的签名和手印都是别人冒充的。

这是怎么回事?办了那么多的案件,类似这样的状况还是头一次遇到。承办检察官立刻向领导汇报,并在讯问其他同案犯时,重点了解俞某的信息及参与打架的具体情况,结果发现俞某的辩解可能是属实的。为此,在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承办检察官特在补充侦查提纲里就此情况进行了详细描述,要求认真核实这一情况,重点是辨明此人和当时在公安机关做讯问笔录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明确被他们指控的俞某是否参与了聚众斗殴,是否存在冒用他人信息的情况,并要求其他参与共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相互辨认。

在补充侦查阶段,经对该案嫌疑人的身份仔细确认,发现犯罪嫌疑人甄某某在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冒用其朋友俞某的身份信息,而俞某确实并未参与聚众斗殴,系非涉案人员。据此,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了对俞某的指控。因嫌疑人甄某某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同时也申请撤回对甄某某的起诉。

近日,经审查,包河区院同意公安机关撤回对甄某某的起诉。文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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