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造项目 最高奖补300万元

合肥日报 2019-03-11 04:00 大字

(上接1版)专项资金补助金额按照(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积)18元/㎡标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补助金额另加2元/㎡,为20元/㎡。节能率介于10%~15%的节能改造项目:在以上补助标准基础上扣减25%的专项补助资金。单个节能改造项目奖补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对节能率高于20%,且改造效果明显,示范意义大的项目,将由市城乡建设局授予“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单位”称号,并根据补助资金整体情况,酌情额外再发放不高于5元/㎡的奖励资金。

对于节能改造项目因非不可抗拒因素未在申请书承诺的建设周期内竣工但在2020年7月底前竣工的,专项奖补资金则要扣减25%。(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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