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胡咧咧 罚!

安徽商报 2019-03-04 01:54 大字

本报讯(杨发苗 孙雨静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文 周继龙/图)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合肥一餐饮公司为拓展加盟业务,在网上发布“2人开店,3月回本,毛利率高达70%”等广告用语,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1.5万元。

2018年9月,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互联网广告检测部门反馈,称辖区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网上发布违法广告。接到线索后,五里墩市场监管所立即派人对公司登记地址在蜀山区凤凰城家家景园二期的某住宅进行检查。该公司张姓负责人交代,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6年4月起对外以某品牌招商加盟,为拓展网上招商业务,便以1.5万元委托北京一网络技术开发公司代为网上推广营销,为吸引眼球便在公司网站显著位置打出了上述广告用语。

据悉,该则广告对消费者加盟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承担没有提出合理提示或警示,违法对未来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其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网络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消除影响,并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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