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读书说 读书之乐
冬天,光阴似箭,而今回想起儿时痴迷读书的那段往事,不以物喜。
我喜欢看书,母亲常说我小时候是头小倔驴,一本小人书不看完绝对不吃饭。而今的我,依然我行我素,读书看报,写写画画。我常被家人唠叨不务正业,不过,买书、读书的“坏毛病”一直没有改变。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舞台。上中学那阵儿,我和很多热血青年一样,对文学有一种远大的理想。尤其是作家路遥的《人生》看完之后,高家林的人物形象一度激起了我的勇气和写作信心。路遥也凭借《人生》似乎一夜间红遍了大江南北,有人找他谈论情感故事,有编辑向他发起约稿,也有导演专程去请他拍戏……但有谁知晓他伏案的背后是多么的茹苦含辛。前几天,我和几个同道的好友还小议路遥先生——他竟然拮据得连去北京参加颁奖的几十块钱路费都凑不齐,如换在今天说此事,那简直让人不敢恭维。
路遥和我不一样,再者,我和他也不是一个年代的人。他一生清贫,为了创作,与恋爱多年的北京下放知青琼红分手,后来他又与颇有文学才华的另一位北京知青林达结婚,离婚。在他的生命里,除了创作还是创作,最终以《平凡的世界》夺得“茅盾文学奖”。而我们这代人,是在父母的呵护下,上学不用心,得过且过。我写点小文章也是从读书中释放出对文学的爱好,但比起路遥先生为了写作,什么都可以舍去的创作精神,我只能用“惭愧”两个字批判自己。我的作文成绩一直被老师表扬。老师经常在上语文课时,亲自朗读给同学们听,之后再解析我的写作思路。我是一个喜欢吃补药的孩子,老师鼓励我多看书,多做笔记,多练习写作,现在回想起来,有些后悔,荒废了其它学科的学习和进取,但读书看报助长了我对学习文学的兴趣。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对文学绝对有一股阳刚之气:去图书馆不到天黑不归家,逛新华书店不买几本书不死心。我参加工作那阵,还属于“吃大锅饭”的年代,工资不高,上班一杯清茶,之后便是读书看报了。从那时起,我开始萌发写作的念头,但时间总是选择在深夜,一个人伏案疾书。我是个慢性之人,一个晚上也写不了多少字。不过,我的心态好,从不把写稿子发表与否放在心上。但我自始至终把写稿子纯属当作练字,读书视为增长知识。
人生如戏,岁月如梭。前些年我回到合肥,心想这儿不再像前沿城市整天为工作奔波。相反,到了合肥,反倒觉得时间更不够用,这读书,写稿,还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伏案忙碌。
文/袁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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