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14分钟收费10元 足浴店门口“停车场”未经备案私自收费被取缔
北一环与蒙城路交口附近一家足浴店,因担心外来车辆停车占用停车位,于是用闸杆将门口围住,并对外来车辆收费10元/小时。然而,当消费者向其索要发票的时候,足浴店却只能提供足浴或者住宿发票。2月25日下午,庐阳区城管委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其进行了现场取缔,并督促商家尽快完善相关备案。
停车14分钟收费10元没发票
2月24日下午,陈女士前往北一环附近超市,她习惯地将车停在一块空地上。“以前一直停在这,从来没有收过费,但是这次过去发现门口有个道闸拦住了。但是我想着方便,在哪儿停都要交车费,索性就停在那儿了。”陈女士说,她去附近买了东西到停车场仅仅14分钟就收费10元。交过钱后,陈女士向对方索取停车发票。停车场却表示没有发票,只有收据。陈女士坚持要开具停车费的发票,对方表示无法开具。
25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看见,该足浴店在一楼靠路边,门口有一块空地,大约能停放15辆车。“我们以前的确不收费,但是因为足浴店的会员来做足浴老是没有地方停车,于是将门口的这块地租下来,我们每个月也要向物业缴费。”足浴店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只是想让会员有地方停车,目前,他们按照10元/小时来收取停车费。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停车场并没有相关的收费公示,只是在停车场内能看到一个红色的牌子上显示“唐轩阁专用停车场,凡在本店消费者免费停车,非本店消费扫码收费10元/小时”。
未经备案商家不能私自收费
对于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25日上午,记者向合肥市庐阳区城管委核实,该停车场并没有在庐阳区城管委停车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如果的确有收费情况则是不被允许的。”
当天下午3点,庐阳区城管委的两名执法队员抵达现场。“这个停车场我一直在关注,去年十一月份我来看还没有收费,据投诉者说是最近才开始收费的。”庐阳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周燕表示,现场有明确的收费提示和收费二维码,表示商家的确有收费行为,“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进行下一步处理了。”
据《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显示,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收费手续。
由于商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并没有停车场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所以认定他们并没有管理停车场的资格。另外,周燕还表示,他们将对该停车场所处位置的土地性质进行了解,“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他们完善手续才可以收费。”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韩婷 牛国梁 实习生 刘玉敏
新闻推荐
本报讯2月22日,重新组建的合肥市司法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合肥市委有关任命文件。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兵让出席会议并讲...
合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合肥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