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随意排放污水,罚!

合肥日报 2019-02-26 04:36 大字

本报讯为进一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及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近日,包河区城管部门制定相关方案,针对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的现象进行整治。

日前,城管执法队员巡查至庐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交口南边时发现,一小伙用塑料桶从景观池塘取水擦拭电动车,洗完车后又将污水倒回池塘。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经询问得知,该“90后”小伙租住在康园,平时骑电动车出行,当天觉得电动车太脏了,便提了3桶水清洗。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和处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类似案例。“对于违规行为,我们将对个人一般处罚10元~50元,单位处罚200元~1000元。”

据悉,包河区城管部门专门印发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杜绝随意排放污水。与此同时,该部门还对辖区内乱排污水行为高发的商业综合体、背街小巷、交通枢纽等重要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督查。(李锡龙 记者 赵俊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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