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 频发的应对建议

合肥晚报 2019-02-18 09:24 大字

电动车是现代社会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之一,但其安全问题始终突出。近年来,涉及电动车领域交通肇事案件频发,仅庐阳区检察院2015年以来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该类案件27件,占全部交通肇事类案件的30.7%,需引起足够重视。案件特点:

一是电动车驾驶人多为被害方。27件案件中除3名电动车驾驶人为交通肇事方外,其余24人均为被害方。事故共导致24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如夏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夏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载着其母亲时,未能注意安全驾驶,致电动自行车摔倒侧滑,致其母亲死亡。

二是事故多发生在机动车道。上述案件中,除3件系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外,其余均在机动车道发生事故,且多发生在超车、变更车道、转弯、通过交叉路口等过程中。

三是电动车驾驶人多存在过错。除3件电动车肇事案件中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外,另有10起案件中作为被害方的电动车驾驶人被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如钱某交通肇事案中,钱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上停车,向左起步时,遇被害人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和王某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其左侧车道行驶至此,王某某为避让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先与钱某驾驶的客车左前轮外胎侧发生刮碰,又与王某驾驶的货车右前部发生碰撞倒地,后被该货车碾压身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某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四是无号牌电动车居多。上述案件中,仅有3起案件中的电动车按照要求办理号牌,其他案件当事人均为驾驶无号牌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五是非法拼装四轮电动车上路增多。该类电动车辆往往不符合汽车技术安全标准,不少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且未按规定办理车辆牌照。如戴某某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李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汽车在道路上违章行驶,被戴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致李某某死亡。

对策建议

对上述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可以看出,案件的发生多为驾驶人规则、安全意识差,电动车生产监管不严格,对违章驾驶电动车行为处罚不力,城市道路交通设置不科学等因素造成的。因此,要根治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在电动车销售市场、社区街道等重点区域,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平台,通过张贴典型案例、宣传标语漫画、播放警示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安全教育、提醒。

二是健全管理法规。制定系统完善的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车生产标准及在道路上行驶的相关规范,落实电动车申领悬挂号牌规定,严格对违章驾驶行为的处罚。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要求和引导,在加强教育、劝导的同时,严惩随意停车、占用对向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掉头、随意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四是科学设置道路。加强道路停车管理,严禁违法停车,尽可能减少道路两旁停车位,为电动车安全行驶留出空间。新修道路充分考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方利益,合理规划。

作者单位:庐阳区检察院

□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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